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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3月31日 星期六

輔助性化療到底該打多久?︱張譽耀醫師





常常會有病人問我:『張醫師,既然手術都把癌細胞都切除乾淨了,為什麼還要打化療?』主要是因為研究指出,第三期大腸癌的病人,在接受12個療程(也就是6個月)的輔助性化學治療後,可以明顯降低癌症復發的機會!

自從 2004 年開始,第三期大腸癌的病人術後應該要接受輔助性化學治療,這輔助性化學治療叫做 FOLFOX (包括了 5-FU , Leucovorin ,和 Oxaliplatin )或是 CAPOX (包括了 Capecitabine 和 Oxaliplatin ,有的人會稱 XELOX )。

但化療多少都有副作用, FOLFOX/CAPOX 除了一般化療常有的噁心,嘔吐,食慾不振,疲倦等等, Oxaliplatin 還有一個特別的副作用,就是周邊神經病變!病人常常會抱怨手麻腳麻,或是一觸碰到冰冷的東西就像被電到一樣!

於是,常常就會有人質疑,輔助性化療真的有需要打滿 12 個療程嗎?真的要打滿 6 個月嗎?這篇文章給了我們最好的答案!






這是一篇登在美國期刊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 上的文章,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 在醫學界可說是數一數二的期刊,登在這期刊上的文章也非常具有公信力!

這篇文章將第三期大腸癌的病人分成兩組,一組接受 6 個月的輔助性化療,另一組接受 3 個月的輔助性化療。然後去比較 3 年的 Disease free survival ,翻成白話一點就是 3 年後癌症沒有復發的比率。



由這張圖可以看的出來,接受 6 個月輔助性化療的病人,結果還是比只接受 3個月化療的病人來的好一點點。




但如果仔細再分析,可以看到不同的病患在這個研究會有不同的結果。細節我就不多說了,重點就是在低風險的病人裡,打 3 個月或 6 個月化療是沒有什麼差異的;但是如果在高風險的病人裡,打 6 個月化療還是比只打 3 個月來的好!


哪些是高風險的病人呢?


高風險的病人包括 T4 或 N2 的病人。 T4 指的就是腫瘤已經侵犯到腹膜或是其他的器官。 N2 指的就是病理報告指出有超過 4 顆淋巴結有腫瘤細胞轉移。


結論


在高風險( T4 或 N2 )的病人裡,仍然建議接受 6 個月的輔助性化學治療。
在低風險的病人裡,接受 3 個月或 6 個月的輔助性化學治療,帶來的效果可能差不多。

(癌症治療因人而異,治療策略建議請與您的醫師討論!)
(本篇文章討論的是第三期大腸癌病人,第四期病人的化療不在討論範圍內!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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